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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委组字〔2016〕22号
关于举办信仰之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弘扬雨花英烈精神诗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党组,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总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蓬勃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成就,栖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正迈向“强富美高”的新目标。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期间指出,在雨花台留下姓名的烈士就有1519名,他们的事迹展示了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信念、高尚道德情操、为民牺牲的大无畏精神。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纪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奋斗拼搏的伟大历程,继承和弘扬共产党人的理想信仰,激发人们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意志力量,拟在全区开展“信仰之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弘扬雨花英烈精神诗词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16年4月1日—4月20日
二、征稿对象
广大诗词爱好者,大中小学校学生,机关、街道及企事业单位人员。
三、征稿内容
要求紧扣活动主题,弘扬时代精神,联系实际,抒发真情实感。作品以诗词形式,热情歌颂党的革命历程和丰功伟绩;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和时代精神;歌颂党的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歌颂共产党人的坚定信仰和时代风采;缅怀革命先烈,讴歌雨花英烈精神。
四、征稿要求
作品要求以“信仰之歌——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弘扬雨花英烈精神”为主题,诗词体裁不限,旧体、童谣、新体均可。旧体诗词曲赋要求基本合律,童谣要求简短新颖上口,新体诗原则上要求30行以内。作品须为作者原创,请注明“信仰之歌”诗词征集大赛字样,同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具体地址和通讯方式。
五、征稿评奖
活动组委会成立“信仰之歌”诗词征集作品专家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客观公正评审,共分四组:
- 小学组、中学组(具体征集由区教育局负责)。
- 高校组(具体征集由团区委负责)。
- 机关各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组(具体征集由区委党史办负责)。六、征稿方式
- 征集稿件截稿期内,请诗词创作者将电子稿件分别发送至各负责单位:
- 每组分别产生一等奖作品3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12件,优秀奖作品若干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 一等奖每名400元;二等奖每名300元;三等奖每名200元;优秀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另评选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
- 小学组、中学组发送至(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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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