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趣味法律讲堂 ——4.29南师附中志愿活动

发布于 2016-05-03点击数:841

4月29日,五一劳动节前的最后一个周五,阳光明媚,下午两点半的校门口,志愿者和法学院团委实践部的志愿活动负责人准时会合,一同搭乘地铁前往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开展趣味法律讲堂的活动。

一路询问,在同学们热心的指导下,志愿者们来到七年级二班,三点一刻,上课铃响起,趣味法律讲堂正式开课啦。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深圳“禁摩限电”以及这个政策对市民日常生活及某些行业的冲击。

图一:同学积极发言

课堂刚开始,主讲人就亲切地询问大家是如何上学的,同学们七嘴八舌地回答,有自己骑自行车的,有父母开车接送的,还有的是步行上下学,你一言,我一语,课堂内充满欢快的气氛。主讲人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深圳市最近的一项禁止摩托车、电瓶车行驶的政策,与以往不同,此次专项活动时间长,范围广,扣留的车辆更是史无前例的多。

图二:争锋相对地辩论

接着,主讲人就此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分析了这项政策的利弊。并就这项政策是否合理展开第二轮讨论,四人一个小组进行讨论,每组派一位代表总结发言,在小组讨论过程中,主讲人和蔼地走下讲台,对同学进行辅导。五分钟的短暂讨论后,每组的小组长们迫不及待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大多数认为不合理,他们从对快递行业的冲击,对低薪白领以及一些收入水平不高并因此买不起汽车的出行造成极大不便、并指出电瓶车是绿色环保,减少尾气排放,减轻城市交通压力等角度进行论证。但也有少数认为合理,于是争锋相对地从电瓶车等非法运营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对市容造成极大的影响,尤其是一些非法运营的摩的还有缺乏管理的摊贩等角度反驳。活动进行到尾声,主讲人在同学们现有的思考之上,进行升华总结,分析政府行为的合理性,但也指出政府颁布政策的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让同学们的批判思维得到一定发展。

图三:主讲人辅导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溜走,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还是意犹未尽,拉着主讲人询问法律问题。直到下节课快上课时才不得不说再见,主讲人也被孩子们的热情和聪明深深震撼,对他们的积极表现赞不绝口。此次“趣味法律讲堂”志愿活动也圆满结束。

在此次“趣味法律讲堂”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趣味法律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方式,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同学们传播了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从法律的视角观察生活,也展现了南京大学志愿者们的风采。

图四:趣味法律讲堂志愿者

(图文/法学院团委实践部 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