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律进校园——古案今判

发布于 2015-05-13点击数:1145

5月8日,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的同学们带领志愿者们来到南师附中初一(4)班,以古案今判的形式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趣味法律课堂。志愿者们以古案为引,以今法为器,为同学们演绎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荆轲刺秦。

此次的法律课堂采取古案今判的形式,以荆轲刺秦的故事贯穿整节课。课堂上志愿者让同学们自己做法官,用他们自己的视角来解读荆轲刺秦的故事中蕴含的法律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同学们的积极性,也让对于案情的判决有了更加深切直观的感受。

志愿者们“穿越”回秦朝,分别化身荆轲、太子丹、樊于期、秦王,演绎了荆轲刺秦的三幕经典场景——太子丹唆使荆轲刺杀秦王、荆轲劝说樊于期自杀、刺杀秦王。每一幕表演完毕后,志愿者们都会邀请一些同学发表自己的见解。随后再由法学院的同学从法律角度对该幕场景中出现的行为进行法学角度的解读,同时也让同学们了解到了许多专业性的法律名词,如教唆、故意杀人等等。

此次活动采取新颖的古案今判的形式,让同学们对于耳熟能详的故事有了全新的理解,加深了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同时,同学们别出心裁的想法也让参与活动的志愿者们受益良多。

(文/吴雅玟 图/赵珍珠 责编/李焱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