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和谐校园——法律文化节校园普法纪实

发布于 2015-05-03点击数:1487

4月24日下午,由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法学院团委实践部和法学院知行社共同举办的校园普法活动在模拟法庭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劳援中心的郑院生老师主讲,本校后勤部门的部分管理层人员和员工参加了此次活动。本次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为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法律知识,也为后勤人员们提出的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普法活动开始之后,郑院生老师开门见山地点出,此次普法的主要目的是普及用人单位在处理劳资关系时应当遵守的规范,进而实现劳资双赢。随后他为大家介绍了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解除等方面应当注意的法律规范,也为大家介绍了加班及工资计算的知识。例如,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否则用人单位就需要为职工支付双倍工资,而针对职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他也提出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仅需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即可。在试用期问题上,他则重点指出并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一说,试用期必须包含在正式合同的期限内,而试用期内职工的权利义务内容也与正式工大体相同。

因为这是一次针对南大后勤人员的普法活动,郑老师也相当注重结合南大后勤工作状况的实际进行讲解,在讲解过程中频频向后勤人员们确定南大后勤工作环境,也十分注重倡导在合同解除等实践中创造和谐劳动关系。

而在普法讲座进行期间,郑院生老师也多次邀请台下的后勤管理者和职工们提问,以保证大家的问题都能得到即时解答,让大家获得更多贴近工作生活实际情况的法律知识。作为听众的后勤人员们反应热烈,纷纷提出自己的问题,甚至在介绍前就提出了一些郑老师将会讲到的问题。例如,有听众提出职工医疗之后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变化后的处理方法问题,他对该处理过程作了详细的讲解。此外,郑老师还为大家解答了一些当下较为热点的劳动法律问题。

最终,本次普法活动在主讲人和后勤人员们的互动问答中圆满成功。后勤人员对本次活动评价较高,认为活动向他们普及了许多在日常工作中有用的法律规范以及处理方法,在后勤人员群体中成功地弘扬法治精神,有助于校园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创建和谐校园环境。同时他们也提出,普法活动应该多办,多根据后勤要求提供普法内容,多以日常工作的案例为材料,甚至可以让职工们在互动和体验中深化对法律的理解。

当然,活动的成功,也离不开学生会、团委和知行社的通力合作。正是因为学生会实践部、团委实践部和知行社共同为活动出谋划策,组织和执行,才有了这一次成功的普法活动。尤其是法学院团委实践部,在联系后勤集团和主讲人方面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是此次普法活动顺利举办的关键因素。希望在学生会、团委、社团和校园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样的普法活动会更多更好更新,让法治之风吹遍校园!

                                                  (图、文/法学院 采编/贺鲲羽 责编/李焱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