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法学院团委实践部4名志愿者前往南师大附中,进行了本学期第一次“趣味法律课堂”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向初中生引入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获得了不俗反响。
为了使活动的形式更为活泼生动,内容更为丰富有趣,贴合初中同学的年龄特征,本次课堂以名侦探柯南切入,还未上课便抓住了同学们的注意。在初一七班的课堂上,“名侦探柯南756集——辛普森杀妻案”提前上演。该课堂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案例简介、我是柯南(提问环节)、法律评论时。课堂上同学们听讲认真,课堂气氛活跃。

在“案例简介”中,主讲人张宇庆以评书的形式介绍了案件的背景,成功吸引了学生们的注意力,其后公诉方代表卢琦介绍了警方手中的四项铁证,向梦之队发起猛攻,辛普森辩护人代表成栩慧一一破解了难题,最终辛普森无罪释放。案例介绍过程中,志愿者们运用口语化的语言,以幽默风趣又不失逻辑性的方式向初一学生介绍了这一著名案例,引起了所有同学对这一案件的思考。
在“我是柯南”中,以主讲人提出的两个问题为线索,引起了同学们的思考。同学们纷纷发表了自己对这一案件看法,提出了自己心中的真相,场面极其活跃。

在“法律评论时”中,评论员王朋豪围绕”公平”,结合两人分饼的小故事,深入浅出的为同学简单介绍了在本次案例中体现出来的“程序正义”的法律概念。同时,通过对案例的评论,评论员引导学生理性的看待一些所谓的“不公平”,学会独立思考和判断,不要人云亦云,盲目地度社会事件发表一些不恰当的言论。

课堂接近尾声,实践部部长王朋豪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达到以下教学目的:1.对于世纪审判案”辛普森杀妻案”有初步的了解.2.对于身边的事,多问几个为什么,学会独立思考和判断3.对于法律意义上的公平有初步的了解。
志愿活动结束后,该校学工处的项目接洽老师王威对此次活动表示了高度的赞扬,认为其综合了趣味性与知识性,充分考虑了初中生的理解能力,是一次成功的课堂,并表示自己也从中了解到了不少新内容,,期待下一次的活动。
(文/图 卢琦 采编/吴晓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