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呐喊与彷徨 ——记录“法护夕阳红”社会实践

发布于 2016-07-29点击数:712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正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热点问题,为此《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在2013年作出修改。我们“法护夕阳红”团队成员作为法学院学生,想以此为切入点,怀那份对老年人的关切,结合自己法学专业的知识为守护“夕阳红”做出自己的努力,我们想为老年人呐喊。

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在人文上关怀留守老人,更要重视他们的法律地位。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养老只是道德的要求,是凭子女良心来做的,康德说:“世上有两样东西让我敬畏,一样是我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样是人们心中的道德律”,但是道德终归靠自律,现今道德滑坡也是有目共睹,所以法律作为最低限度的道德,必须发挥自己的作用。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之际,以这部法律在养老中的作用为切口,法护夕阳红始于行动。

我们的社会实践主要有以下几块:问卷调查、走访养老院、普法宣传,贯穿我们活动的除了法律,还有一颗 法护夕阳红的热心。我们在活动实施的人员和地域上呈现总分总的模式,初期我们一起进行准备工作,然后一起走访养老院,中期大家回到各自的家乡再进行问调查和普法宣传,后期大家把问卷结果和视频照片汇总,这是我们在活动组织上的一大特色,既增加了我们实践涉及范围的广度,又提高了我们实践的效率。下面跟随我的文字让我们走进法护夕阳红。

心“晴”的时候,雨便是晴。7月2日早晨冒着细雨,又至民族老年公寓。院长叫李玉君,一个从小志在养老事业的伟大的院长。当天走进了7位老人的生活,我们陪他们一起吃饭,让他们帮我们完成调查问卷,听他们讲自己的故事,一位老爷爷还给我们算卦,他们的笑脸沁入我们的心田。但是还有一位奶奶被家人遗弃,感谢院长将她收养,也真心希望所有老年人可以老有所养。当天实践感想:很多老人没有认识到养老是子女的一项法律义务,更处处为子女着想,希望子女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来认识养老;有几位老人希望在道德无法约束的时候,法律要发挥作用,但对于法律如何发挥作用却欲言又止;今天看到了现实的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无儿无女的老人,老人希望对此政府可以积极作为。

也许好事多磨吧,7月3日到快乐谷养老院时耽搁了一些时间,感谢老人们等候我们的到来。老人们非常乐意和我们聊天,回答问题也兴致很高,简单的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介绍后,老人们的掌声是对我们所有人今天努力最 大的肯定,特别提一下,金子璐给老人喂饭很专业哦。当天实践感想:老人认为养老的义务并没有真正上升到法律层面,而且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一些规定难以落实,希望立法时可以完善;还有老人说法律发挥作用需要老年人起诉子女,这在中国是不现实的;关于如何加大养老的宣传教育,老人一针见血:只有重阳节和春节宣传,怎么能让更多人知道呢?

7月4日的南京大雨倾盆,但是我们风雨无阻。我们今日分组行动,给民族老年公寓和快乐谷养老院的爷爷奶奶们送去了普法和养生书籍,力求建成“法律图书角”,我们惊喜地发现,爷爷奶奶们的学习热情都很高,希望老 人和子女们都对有关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有更多了解。当天实践感想:法律不只是书上冰冷的条文,只有当他真正走进日常生活才会发挥作用;为老年人尽心,有时让人觉得无从做起。但是,只要设身处地地从老人们的角度出发,考虑他们真正需要的,就能温暖他们的心。

在我们走访养老院的同时,线上问卷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7月5日,走访养老院先告一段落,我们去老年人社区发放调查问卷,雨天让我们的收获不是很大,但为了追求第一手的数据,我们尽自己所能捕捉老人们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了解程度,希望可以成为后期为他们发声的依据。然后我们陆续回家,带着我们的调查问卷和宣传扇子,继续我们法护夕阳红的努力。“聚是一团火,散做满天星”,在南京的燃烧后,我们回到各自家乡,希望在社区、母校进行法护夕阳红的宣传,播撒我们法护夕阳红的努力,作为一个法学人,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想在法律上为老年人呐喊。

7月20日左右,我们汇总了我们的调查问卷和宣传成果,大家都在 自己的家乡开辟了法护夕阳红的根据地,感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是,我们在把线上问卷和纸质问卷汇总后,结果却不容乐观。我们在准备时着重考虑了问卷题目的科学性,设计了不同的问卷,尽量减小问卷自身原因对调查结果的干扰。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大多数老年人对于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了解很少,依然停留在子女养老只是道德要求的地步,对于法律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的作用,他们也大多不是很乐观。此外,我们列举了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好真正落实,比如“常回家看看”的规定;老年人权益得不到保障之时,谁来帮他们维权?自己起诉在现阶段不太现实;少数老人权益受损,甚至有极少数老年人被子女遗弃的现象,但作为学生,我们却似乎无能为力,这让我们有些许失落,但我们深入思考,这正折射出中国老年人权益保护途径不便的问题。《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在现实中的冷遇,老年人权益的法律保护途径的不便,以及老年人在交谈中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如此种种,让我们心生彷徨,老年人权益保护路在何方?

歌德说:“我们体贴老人,要像对待孩子一样”,拉法格说:“年老受尊敬是出现在人类社会里的第一种特权”,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在些许彷徨过 后,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仅从道德角度来强调关爱老人已经远远不够,法律必须挺身而出,成为老年人权益的大护法。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们责无旁贷,法律的修改完善、宣传普及和监督落实离我们都不遥远,也许我们的法律知识和技术还有欠缺,但这次实践活动无疑让我们的法律情怀上升了一个层次,我们一定要学以致用,作为一名法学人,一定要做法治社会建设的主力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关注社会中的法律问题,以老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为切口,我们呐喊了,我们彷徨过,但我们在用自己的努力做老年人的护法,这也许就是社会实践的真谛。

 

图/文:“法护夕阳红”团队

采编:曾可  责编: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