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逐日夸父 追法少年 ——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审判中心主义改革中的定位调查研究

发布于 2016-07-18点击数:754

2016年7月3号,南京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NJU追法少年”展开了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审判中心主义改革中的定位”为课题的调查研究。

该选题源于“挑战杯”法律类课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典型调查研究”,时下的改革热点“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其中重要一环。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司法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后,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我国就人民陪审员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2015年4月,中央深化改革小组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鼓楼区人民法院均为试点法院。

因此我们团队希望追随法治热点,借试点工作开展一年之际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情况展开调研,并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总结创新成果,促进陪审制健康发展。

总体而言,我们社会实践主要为两个阶段。前期阶段是对广泛的社会主体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群众对该制度的认知程度,并且查阅相关书籍、求教法学教授以提升自身学术涵养;后期阶段是根据前期工作的成果对试点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法官以及该制度的负责人进行针对性访谈,“面对面”地获取有效信息。尤其是试点法院,获悉其工作的与众不同之处十分重要。

 前期阶段

 7月3日,来自法学院、商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和现代工程与应用学院五个院系的八名团队成员在队长的领导下组成了媒体宣传、数据整理和财务小组并明确各自任务。3名法学院同学利用上午时间制作调查问卷,在指导老师的完善后,由我们软件学院的同学制作出“电子问卷”即时发布。当晚,我们还在杜厦图书馆发放问卷。同学们的热情友好很快消解了我们因第一次发放问卷而产生的拘束感。截止当晚23点,收集问卷319份,可谓收获颇丰。

7月4日和7月5日两天,为保证问卷的科学性,我们将问卷发放重点放在中老年人身上。瓢泼大雨中,各支小分队热情不减地走出校园,在地铁、新华书店等地发放问卷,对象有退休工人、飞行员、教师、商人等。我们感受到:阅历更加丰富的中老年人常会针对问卷问题以及法治发表独特的见解。另外,他们言谈举止中透露出的对国家司法公正的诚挚追求让我们感触颇深。

除了发放问卷,7月4日下午我们还前往鼓楼区人民法院。宣传科的张主任针对我们的调研课题提出了建议和指导。在其帮助下,我们获得了8号上午旁听审判并采访法官、人民陪审员和相关负责人的机会。7月5日的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处周老师将前段时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工作总结发给了我们。之后我们几个非法学专业的队员到审判庭旁听案件,无形中增加了对该课题的兴趣,可谓不虚此行。

经过了前三天的奔波忙碌,我们决定放缓脚步,一方面对前期活动进行总结,另一方面为之后访谈做充足准备。在7月6日和7日,我们在软院同学的带领下对问卷进行录入、分析,这为访谈提供了不少“原料”。宣传组的同学则积极撰写实践中期纪实,在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上积极投稿、推稿。与此同时,我们的指导老师邹立君老师一直给予我们指导和鼓励,法学院的解亘、杨辉忠老师也通过电子邮件给予我们宝贵的建议。

7月8日,“追法少年们”欢喜地搭上了早班地铁前往城西江边的鼓楼区人民法院。根据安排,我们先旁听了一场关于“民间借贷”的案件,让我们直观感受法官判案和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整个过程中,法官推动案件进程的发展,人民陪审员则针对事实问题进行提问和认定,并且他们之间不时地进行交流。审判结束后,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法官表示人民陪审员的丰富阅历、专业知识减轻了她在事实认定方面的负担,同时提高了审判的公正合理性。尤其是在涉及到医疗、家庭纠纷的案件中,具有医学背景、心理学背景的陪审员的作用尤为重要。特别是在作为试点之后,陪审员的质量明显提高,帮助越来越大,逐渐摆脱“花瓶”的角色。

人民陪审员王女士表示她自通过普选、经过培训任职以来共陪审过几十起案件。在培训和陪审实践中,她学会更好地运用自身的知识、阅历来陪审案件,而且对陪审员的工作职能的认识也经历了从“茫然”到“熟悉”的过程。日常生活中,王女士也主动向同事、朋友介绍和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

随后,我们重点采访了鼓楼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吴女士,她是在2012年海选时参与到这一制度建设中来的。她认为人民陪审员要有热情、时间的同时还要积极参与和监督案件的审判。此外,她还介绍了试点改革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考核标准、双向测评制度以及宣传方式。同时,吴女士也指出试点后,人民陪审员只负责事实认定不参与法律认定,这让陪审员敢于发声,减少了陪而不审、自我放弃的情况。庭后合议也一般让陪审员先发言,充分保障陪审员的权利。

总之,经过这次访谈我们看到人民陪审员制度虽然在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正在摆脱“花瓶”角色,逐渐在审判中发挥着实质性作用。

7月9日、10日,我们的社会实践接近尾声,大家整理了访谈录音、财务事宜,宣传组的同学也开始了通讯稿的撰写。

短短一周多的时间里,看到彼此充满激情地完成任务、看到计划有条不紊的行进,大家内心是由衷的喜悦。我们在不断挑战自己的同时也各有所获,比如第一次制作和发放问卷、第一次主动联系政府机关的领导、第一次撰稿、推稿等等。相信这些锻炼能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至此,大家也已渐渐领悟到了实践的真谛。久居象牙塔的我们需要社会历练,需要学会独立的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与社会接轨,形成健全完善的人格。

文章的末尾,我想化用最高院发布的《纲要》中的一句话结尾——“真切希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可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我们的微信公众号还对每天的实践进程进行了推送,获得了校团委官微等多方的关注和鼓励,同时也收到了诸多宝贵建议。相信经过后期努力,我们会呈现出令人满意的实践报告。   

                                          

团队成员:

李新放、彭晓骥、刘爽、黄珊、许津铭、陈锐、于千博、林旭玮

指导老师:

邹立君

文/李新放 图/NJU追法少年团队

采编/苗润丰  责编/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