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福明(1935-) 江苏无锡人。1955年9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新闻专业,翌年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学习,1962年毕业后,到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哲学系)任教。曾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副教授、教授。1982年11月调至江苏省委工作,历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等职,现为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刊登了一篇用笔名发表的文章,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成了拥邓小平的第二次呐喊。文章的主要作者正是胡福明老师。后来他自称,1977年秋他把这篇文章送去发表,完全是出自本心,因为他意识到,如果不驳斥“两个凡是”那样的教条,邓小平就没有重新掌权的希望。这篇文章在当时引起强烈反响,有人给它扣上“荒谬”、“砍旗”等帽子,有人赞誉它是“东风第一枝”,是“一颗彻底摧毁‘四人帮’反动思想体系的重磅炸弹”。众说纷纭,争论四起,但是胡教授明辨是非,对事物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坚信唯有突破“两个凡是”的枷锁,才能做到真正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正是由于胡福明教授的明辨精神、理性思考、科学分析、正确决策,才能发表此等见解,才能写出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样深刻地影响现代中国历史的进程的文章。
(文/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