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社联会的财务工作,加强相关部门对社联会财务的有效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水平, 健全和完善社联会内部工作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社联会各项工作积极健康的发展。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结合社联会部门安排和财务工作经验,经过社联办公室在原版财务条例基础上修改、社联会主席团审议并讨论通过的新版《南京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本学期正式实施,并作为增补条例加入到《南京大学学生社团手册》中。
《条例》从经费制度与经费管理两个方面对社联会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创新性的调整和完善。在制度上首次采用了“专项活动与日常办公经费分离”的办法,旨在避免活动与办公经费交叉而产生的财务混乱现象。同时,《条例》完善了财务责任人制度与报销制度,明确了财务支出的责任制,从而能够对每一笔支出实施有效的监控管理,规避了因责任不明而产生的风险。此外,结合原有条例的相关规定,新《条例》明确了财务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
《条例》的制定为今后社联会的财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使财务管理真正有章可循。在以后的工作中,社联会相关部门会严格遵照《条例》的要求,使财务工作能够严谨高效的完成,为社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文/陈琦 张炜亭 陆垚磊)
